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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资企业裁员的程序 公司注销清算委托书

2020-12-21武汉专业PPP律师

 詹志刚,上海公司律师,现执业于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关于外资企业裁员的程序

  外资企业在改革开放之后慢慢的就进入了我的日常生活当中,由于外资企业是与外国资本进行共同出资的企业,所以说其相关的很多流程会与普通公司有所不同。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关于外资企业裁员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关于外资企业裁员的程序


  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二、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只有具备了法定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减人员才是合法的,以裁减人员的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


  三、什么是裁员裁员的标准又是什么


  裁员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关于外资企业裁员的程序的全部内容。虽然说外资企业的裁员是与普通企业有所不同,但是其还是要遵守我们国家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公司注销清算委托书

  公司注销清算是指公司终止法人资格,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公司注销清算一般不是本公司进行,而是委托专门的清算公司进行清算。那么公司注销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公司注销清算材料要准备什么公司注销清算委托书怎么写接下来由的带您了解;公司注销清算委托书;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公司注销清算程序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二、公司注销清算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三、公司注销委托书


  公司注销委托书


  委托方:XXX


  受托方:XXX


  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办-理 有限公司注销事务。


  2、委托方办-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3、委托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 XX 日止。


  4、受托方不得把本事务转委托给第三方办-理。


  5、受托方有将委托事务办-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6、委托方提供办-理公司注销所需的有效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


  7、受托方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委托方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委托方应及时提供,否则,由此造成的延期由委托方承担。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延长办-理委托事务的期限或停止办-理:


  a)主管领导出差不在当地签不了字的或因审批机关方面的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受理的情况或政策性的变化。


  b)委托方资料不全或所送资料不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


  c)委托期间政府突然下文不许办-理上述委托事务所涉及内容的。


  d)委托方不按本委托书第十二条结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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